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标准
拟于2025年及以后申请设置辅修专业(学位)的本科专业。
二、工作程序
1.专业论证
拟申请列为辅修学位的专业填写《申请列为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附件2),制定并提交辅修专业培养计划。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充分论证,填写《培养计划评审记录》(附件3)。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申请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公示。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2日 17:00前,将附件2-3及辅修专业培养计划电子版通过“项目管理系统-2025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提交,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封皮不得装订)报送综合楼701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晓琳 联系电话:3005
附件:1.相关文件要求
2.申请列为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3.培养计划评审记录
教务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