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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阶段性考核及2025年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0    点击量:


各单位(部门):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成果总结凝练,积极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申报准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培育项目阶段性考核

根据《大连海事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对本科及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实施目标绩效管理与过程阶段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对2024年培育项目的建设成效进行评审,对建设成效不理想的项目调减2025年培育经费或终止培育

(一)考核对象

2024年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清单(本科、研究生各7项,附件2)。

考核要求

1.提交建设任务总结报告。请各培育项目组对照2024年建设任务量化考核指标点,总结梳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形成《2024年建设任务总结报告》(附件3),并填写《2025年建设任务实施过程量化考核表》(附件4)。

2.提交成果奖申报初稿。为加强成果培育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研究帮扶,学校计划邀请相关成果评审专家对培育项目开展一对一咨询指导。请各培育项目组利用寒假时间广泛学习调研、精心打磨材料,凝练提升成果奖申报初稿(附件5)。

各项目组3月10日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工作总结、量化考核表和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初稿(登录方式:服务大厅-应用-项目综合管理系统-2024年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阶段性考核

二、2025年培育项目遴选

根据《大连海事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方案》,学校拟开展2025年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遴选工作。

单位可推荐本科、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各1项。学校将视2024年培育项目动态调整情况及2025年新申报项目的整体水平,酌情增列若干项培育项目。

(一)本科培育方向

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建设、深化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推进本科教学综合改革等。结合学校定位及特色,优先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1.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探索如何将思政教育融入专业教学,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2.高等教育数字化与数智教育改革:研究如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

3.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针对新时代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包括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法改革、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

4.“新工科”建设:围绕新工科建设要求,研究学科交叉融合、课程体系重构、教学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改革实践。

研究生培育方向

深化研究生教学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等。结合学校定位及特色,优先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1.面向学校优势和特色,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主要围绕涉海类、智能船舶、涉外法制、国际化以及综合交通人才培养。

2.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培养及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主要围绕智能船舶进行分类分层人才培养和导师队伍建设、产教融合、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学科交叉培养、卓越工程师培养。

3.依托大课题,涉海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主要围绕海底工程、船舶重大装备,通过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卓越工程师培养进行本研贯通式人才培养。

4.中外联合培养高层次国际仲裁人才的创新与实践,主要围绕课程知识体系优化。

5.跨学科导师队伍建设、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生思政教育、大思政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备突出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性,在同领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和相对优势;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2.申报项目应聚焦学校的海事、交通特色优势,注重提炼和升华教育教学理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案,凝练成果亮点,补齐成果短板,形成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

3.申报项目须经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良好,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近年来立项的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为支撑;

2)已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最高等级,且近年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拓展并取得较大突破;

3)发表过体现教学改革成效的高水平教研论文、著作等,具备一定研究基础。

4.项目负责人限1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并且能够组建起一支高水平、高效率的团队,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主持申报项目限1项。

5.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15人,年龄、职称梯队构成合理,内部分工明确。项目组成员应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6.项目负责人把握项目的总体水平和研究进程,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如确需调整的,需经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同意后,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专班批准。

)遴选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组织教师填写《申请书》《汇总表》(附件6-7)。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完成的成果,需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占用推荐单位的名额

2.学校评审。学校汇总申报材料,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答辩,并整理、汇总专家初评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单位3月21日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申书》及《汇总表》(登录方式:服务大厅-应用-项目综合管理系统-2025年本科、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

下一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

根据教学成果奖评选周期,2026年是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年,预计辽宁省教育厅将于2025年下半年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据此,学校将适时启动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请各单位前瞻性地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做好申报准备,酝酿成果申报材料。申报的教学成果应以已结题的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为支撑,或已具备较好的教学改革或研究基础,在专业建设、课程、教材、教学团队、实践教学、学生获奖、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及申报准备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保申报质量

特此通知。


教务处联系人李霏     电话:9230

研究生院联系人:王营   电话:5699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方案

2.2024年本科、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清单

3.2024年建设任务总结报告(模板)

4.2025年建设任务实施过程量化考核表

5.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模板)

6.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

7.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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