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攻读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管理办法》,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保证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自愿申请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类别
1.辅修专业: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
2.辅修学位: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专业门类的另一专业的学士学位。我校专业名称及其专业门类详见《大连海事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申报条件
1.招生对象:2023级在校本科学生;
2.申报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无不及格课程且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2.0及以上者。
三、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1日 10:00至2024年7月21日 17:00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4年招收辅修专业、辅修学位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可于报名系统中查看。
五、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培养方案
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可查看各开设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培养方案,了解课程设置和内容;培养方案见附件2。
六、申请程序
1.符合修读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条件的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辅修专业,于2024年7月11日早10点—7月21日下午5点期间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报名(我的学籍-学生辅修报名-选择2023-2024第三学期);
2.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设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单位对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提交教务处审批。
3.教务处负责公布通过审核学生名单,开设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单位负责通知学生本人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相关说明
1. 学校对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位课程按学分收费,按照我校规定的该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2.学生一般不得自行中止学习,确因健康或学习能力等原因不能继续者,须向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开设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设学院批准后可到教务处办理退修手续。中途退修者,学费按已修课程学分核算办理,已经开课的课程不予以退费。退修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进行,逾期不予以办理。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2.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