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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设】本科生毕业设计流程

发布时间:2022-10-25    点击量:

本科生毕业设计流程

一、文件依据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二、受理地点及时间

1、受理地点:综合楼727

2、受理时间:第一学期(第9-17周)、第二学期(第10-17周)

三、工作流程

(一)每学年第一学期

1、第9周:教师或学生网上填写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选题报告;

2、第10周:教学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组织人员对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选题报告进行初审;

3、第11周: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选题报告”“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指导教师资格、选题题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4、第12周:院(系)主管副院长审核基层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评分标准。审核通过后,选题对学生开放。

5、第15周:学生完成选题。

6、第16周:指导教师确认。

7、第17周:学院主管副院长确认。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评分标准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备案。

(二)每学年第二学期

85月初,院(系)组织中期检查。

9、第10周:院(系)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其答辩小组的成员名单,报送教务处主管副处长审核后,报送主管教学副校长签发。

10、第12周:院(系)主管教学副院长召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组长、秘书会议,布置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答辩准备工作,发放毕业论文答辩资料。

11、第13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将毕业论文送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在第14周将毕业论文交评阅教师。

12、第14周:教务处组织进行毕业论文防抄袭检查。

13、第15周: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实践环节进行检查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实践环节检查记录》。

14、第16周:院(系)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完成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15、第17周:教学秘书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登录。院(系)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完成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专题总结。

院(系)于第一学期第4周前将上一学年优秀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摘要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老师

2、咨询电话:8472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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