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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点击量:

各学院:

按照《关于启动2024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本学期做好本科生毕设(论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

检查发现,目前仍有部分学院的个别学生未提交开题报告,或者指导教师未审批开题报告,请各学院及时做好排查,督促指导教师、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各项工作。

二、中期检查

请各学院按照《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连海大办字〔202211号,以下简称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和本学院毕设(论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4月份组织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学生和指导教师及时在教务系统提交、审批《大连海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提交学院规定的相关材料。学院对在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记录,并提出改进措施,留痕备查。

注意:对于延学的学生,终止毕设(论文)撰写工作。

三、答辩工作

1.请各学院按规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学院答辩工作总体安排,学习学校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并在教务系统中及时完成答辩分组情况。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以线下方式进行。

3.答辩准备

1)在答辩前一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按照要求,重复率不超过30%方可参加答辩。学校采购的CNKI查重系统支持打包上传查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随时咨询相关技术人员。

2)学院于答辩前不少于3天将答辩工作安排告知参加答辩的学生及相关教师。

4.具体要求

1)答辩时间

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建议在20236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

2)成绩登录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要求按学校和学院规定执行,特别注意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成绩判定比例及二次答辩成绩判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需于66日(第15教学周周四)前录入教务系统,以免影响后续毕业审核工作。

3)答辩要求

答辩情况应有详细纪录,建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存档材料

答辩影像资料由各学院留存备查。其他需要留存的材料请参阅学校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和本学院相关规定: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过程指导不得少于5次,形成的纸质文字记录;

毕业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决议)须同时上传至教务系统;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需同时将电子版上传至教务系统)、全部图纸或调研报告;

外文翻译原文、译文;

如适用,其他有关校外做毕设等附件。

5.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

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评选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各学院将相关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于710日前报送教务处。

四、其他工作

1.国际联合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类型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由相关部门/单位参考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指定一名校内教师担任第一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应加强与其指导的学生之间的交流,指导工作不能由教务系统毕设模块取代。

3.教务处联系人:王老师,4256

教务系统技术服务:孙华宇,微信号:shy1020162715

CNKI查重技术服务:丁浩杰,微信号:Joseding-freedom

附件:

1.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名额

2.大连海事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设计(论文)汇总表

3.大连海事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汇总表

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28月修订)

5.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28月修订)-附件

6.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手册(管理员)


教务处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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